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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坚决落实两部委通知要求 在坚持集体协商原则基础上 逐步扩大版权许可覆盖面

——我市召开KTV版权许可使用集体协商协调工作会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版权局、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卡拉OK领域版权市场秩序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我市KTV版权保护工作,2021年8月26日下午,在相关部门、司法机构和法律、知识产权专家的指导、支持下,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四川许可办积极配合,KTV业主代表踊跃参与,成都市娱乐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成都协会)在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全市KTV版权许可使用集体协商协调工作会》。会议进一步认真学习了国家版权局、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卡拉OK领域版权市场秩序的通知》精神,通报了在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过程中,成都市广大KTV业者遇到的困难、问题和积极推动集体协商等相关情况,特别是感谢国家版权局对成都地区歌舞娱乐版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指导。音集协和成都协会已经签署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成都卡拉OK版权市场秩序框架合作协议》,

音集协四川许可办介绍了他们目前对成都地区KTV收费标准和办法后,与会代表就KTV版权许可使用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以及相关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热烈的讨论,企业代表受成都歌舞娱乐行业广大经营者委托,向音集协及管理部门代表表达了对成都地区KTV版权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处理遗留问题的共同诉求:

1、2020年上海的GDP高达38701亿元,社会平工均资为124056元,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2232元,而成都同期GDP为17716亿元(为上海的45.7%),社会平工均资为83556元(为上海的67.35%),居民可支配收入为42075元(为上海的58.2%),成都KTV版权收费不能脱离这个实际情况。为此,按照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参照上海地区KTV收费标准4.38元/天,成都地区KTV收费标准应在4.38*(45.7%—67.35%)之间,即不低于2元/天,不高于2.94元/天。

2、关于计费包间数量和计费天数问题。考虑到行业目前不景气和疫情的突发性、偶发性影响以及其它影响KTV开业的不确定因素,目前KTV正常开房率在50—70%之间,但考虑到小权利人商业化诉讼越演越烈的情况,建议收费时按照实际包间数量计算,在计费天数上予以优惠和体现,按目前最高开房率70%*365天计算,计费天数为250天。

3、关于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分类处理的解决办法:

1)对没有音集协和小权利人案件的KTV,按音集协与成都协会签署的团购优惠价格,从2019年收至2021年。

2)对有小权利人案件的KTV在向音集协交费后(价格按音集协与成都协会签署的团购优惠价格上浮10%),可按比例向音集协报销小权利案件的赔偿费用,其中音集协承担80%,KTV承担20%。

3)对有音集协案件的KTV,按音集协与成都协会签署的团购优惠价格,追诉到19年,从2019年收至2021年,可协商收取适当的律师和解费用。

4)对当年已向音集协交费而当年又被小权利人取证起诉的KTV,要求音集协诚实守信,按当年合同约定履行反担保义务。

成都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人在发言中指出,近年来成都KTV版权侵权案件呈爆发式增长,高居不下,耗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KTV企业一定要强化版权意识,积极主动交纳版权费用,只有交了版权费才能合法使用,才能规避企业经营风险,才能减少诉讼,才能减轻企业负担。成都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将继续支持成都协会和集体管理组织加强成都地区KTV行业版权保护工作,积极推动涉及KTV版权纠纷的诉源治理机制,将采取有效举措遏制商业化诉讼。

最后,音集协四川办事处负责人表示,将把会议内容特别是企业共同诉求和行业意见建议准确反馈音集协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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